人力资源管理师重要考点精选-政府预算的职能和原则
(一)政府预算的职能
1.反映政府部门活动:活动范围、方向和重点。
2.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情况:作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一个重要文件,政府预算 是人大代表和全体人民监督政府收支运作的途径和窗口。
3.控制政府部门支出: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、批准的政府预算,实质是对政府支出 规模的一种法定授权。只有在授权范围内的支出,才是合法和有效的。超出授权范围的支出,即便是必需的也要以预算调整案的形式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、批准。
(二)政府预算的原则
1.完整性原则:包括所有收支内容、全面反映财政活动。
2.统一性原则:分级财政体制,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统一预算科目、统一口径、统一程 序计算和填列、编制统一的预算。
3.可靠性原则(谨慎性原则):预算必须建立在积极、稳健、可靠的基础上,有充分而 确实的依据,预算数应尽量准确地反映可能出现的结果,保证预算能得到真实可靠的执行。
4.合法性原则:政府预算的每个环节,预算成立、预算执行、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结果 都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查批准。
5.公开性原则:政府预算的内容及执行情况,必须明确并采用一定形式向公众公开。
6.年度性原则:历年制和跨年制。 历年制:从每年的 1 月 1 日起至同年的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预算年度。如中国、德国、法国等。跨年制:从每年某月某日至下年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止,中间经历 12 个月,但要跨两个年份。如美国、英国、日本等。